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請不要再說,因為我沒有男朋友,所以一切不一樣。

平心而論,過去的我也許認為愛情是一切,也許為了愛情付出一切, 

但是長大了,我的自我意識比我想像中的還多,

我知道,在我的世界裡,永遠是我比較重要,我不會認為有別人比我更重要,

包括我愛的人,我的爸媽, 我的朋友,

我想做我要做的事情,誰強迫我也沒有用,

因為我知道我該做什麼。




談談同居吧,

以前的我,喜歡兩個人膩在一起,無論何時都想看到聽到知道你的消息,

當然同居真的棒透了;

現在的我,喜歡有的時候談談天,分享生活,有的時候我們有彼此的空間,我做自己,不用考慮你,

同居?偶爾吧,

情人就像另一種形式好朋友,我可以告訴你任何事,卻不包括我不想讓你知道的事情,

希望誠實,但像步步驚心的若曦說的,你不想說的,直說不想講,

彼此都是坦白的,真實反應的,

也許很難做到,卻是我嚮往的。



你說,不了解其實也可以在一起,那就是一種感覺。

以前的我,也總是把感覺放在第一位,覺得愛是件簡單的事情,就憑著感覺,

現在的我,卻覺得傻傻的愛才是感覺,不可否認的感覺的確很重要,

想進一步認識都是憑著感覺去走,

但是若你對他的一切不了解,只是相信他是好的,

彼此的不了解,會隨著時間的流逝,即使再多可說的,消磨掉那樣的感覺,

最終什麼也當不成。



另外,其實喜歡不該是種負擔,

你說沒有女生陪著,你睡不著,

如此,女生壓力多大?你想著你自己睡不著,請人家多多考慮你,

你呢?考慮過女生怎麼想嗎?

當然我無法回答什麼,因為我不是那位女生,

但是角色是我,我會毅然決然地選擇分開,

如果我要的些許自由,你給不起,你唯一能做的,就是用你的生理需求束縛我,

那麼我想你需要的是另外一位與你互補的女生,

因為我相信,你不是做不到,而是不想做。 



不要再說請別人說服你,

該是你去提出你的觀點說服別人,

但是老實說,當兩人觀點不同卻又聽不進彼此的語言,那這樣的溝通等於無效。



我的人生只想有我的小世界,一個不容任何人侵犯的,

也許有一天我會和其他人在一起,但我的小世界仍是存在的,

每隔三五天,我也想去回憶它的存在(或它曾存在),

就像慾望城市的凱莉布雷蕭,某任男友為了她把她曾住的小套房買下,

告訴她,偶爾她需要她的世界時,就回到那個小套房。

有些世界,是存在過就不容改變的,

兩人的世界也許需要彼此配合,彼此退讓一些,

但絕對不是就此失去自我,連曾重視過的事情都被抹滅,

你知道它真實存在過。




當然還是希望你們可以找到適合你們的方式,

因為我並不等於你,你適應的良好,又何必強迫自己去放棄你的適應?

但當你為了放棄適應列出了理由,你該在乎的並非是否說服的了他,

而是這樣的理由,這樣的結果是否說服的了你。

即使你知道他說得也有道理,但你重視的是什麼呢?

然後結果就出來了。



不要以為人會有多理性,

當你靜下心去想,

當遇到自己想掌握的事情時,還是會用盡方法,

因為我從不相信人是理性的,

即使我自己也是的。



最後,試婚其實是件很奇妙的事情,

大部分人用的理由是想了解他真正的個性,

但結婚後就要永遠綁在一起,

試婚期間如果不適合即散,省去了結婚的那道手續,

但其實當你決定要試婚,就代表了你有了結婚的打算,

都進入試婚這個階段了,浪費了大把的精華時光,怎麼就不賭一賭呢?

人家不是說,交往前和交往後,結婚前和結婚後,

既然你都知道不一樣了,那試個屁啊!

對我而言,試婚就和測驗性趣合不合是一樣的道理啊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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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asewal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